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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华电福新能源董事长方正-五论弃风症结

《职业经理人周刊》

多管齐下解决弃风问题

———访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

本报记者颜新华 通讯员李福兵 

  编者按:近年来,受部分地区电网结构及调峰能力影响,风电弃风问题日趋严重,风电投资经营面临巨大挑战。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试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弃风问题解决力度。当前弃风严重程度如何?有什么样的重大影响?未来的趋势怎样?如何才能彻底解决?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了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

  谈风电发展

  《中国电力报》:华电福新作为一家以清洁能源为主的上市公司,一直以来着力于我国风电的开发运营,能否就我国风电发展现状谈一谈您掌握的情况?

  方正: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华电集团主要的清洁能源投资平台,已于2012年6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几年来,公司始终致力于风电的开发运营,目前已构建完成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多个风电基地,是国内主要的风电投资运营企业之一。

  在我们看来,我国风电整体产业基本经历了探索发展、快速跨越和理性推动三个阶段。1986年至2003年为探索发展阶段,17年时间全国共装机55万千瓦。2004年至2010年,风电进入“集中式、基地式”跨越发展阶段,风电装机连续多年实现翻番,至2010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4500万千瓦,一跃成为世界风电装机排名第一的国家。2011年至今,受严重的弃风限电影响,我国风电进入理性推动阶段。由于惯性作用,两年来全国新增并网容量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但同比增速很小。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风电并网装机6266万千瓦,“三北”地区占比为86%,其中华北2332万千瓦,东北1825万千瓦,西北1232万千瓦,南方电网388万千瓦。当前风电并网最多的五个省(区)是内蒙古1670万千瓦、河北706万千瓦、甘肃634千瓦、辽宁471万千瓦、山东393万千瓦。我国海上风电并网容量30万千瓦,居全球第三。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风电装机应达到1亿千瓦,未来三年每年还有约1600万新增空间。但由于弃风限电影响,风电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要实现过亿目标还面临许多挑战。

  谈弃风现状

  《中国电力报》:刚才您谈到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方正:弃风问题是目前影响我国风电产业发展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2009年我国就开始出现弃风限电现象,至2011年矛盾开始集中凸显。根据原国家电监会发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弃风电量达123亿千瓦时,弃风电量对应电费损失超过60亿元。2012年全国弃风电量约200亿千瓦时,损失超过100亿元。其中,吉林省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最低,仅1420小时;最严重的蒙东、吉林在冬季供暖期限电比例已超过50%。今年以来,在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的重视下,个别地区弃风限电率有所下降,但总体上并无明显改观。

  五大发电集团受风电限电影响较大,根据联合统计的数据,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风电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除国电外,均低于1900小时,除大唐外同比减少利用小时数均在200小时以上。2012年,从几家上市公司公报看,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也在继续下降。华能新能源所属风电场全年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774小时,同比下降9.6%;大唐新能源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752小时,同比下降10.19%;龙源电力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985小时,同比下降41小时;华电福新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也有所减少。

  谈弃风影响

  《中国电力报》:在您看来,为什么我国弃风问题会如此严重?它给风电行业带来了哪些负面影响?

  方正:风电弃风限电情况在国外也存在,但是我国的情况相对严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地电力消纳有限。

  “三北”地区受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制约,电力消纳能力本身有限,风电限电在所难免。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12年东北电网区域风电利用小时仅1490小时,但是在南方经济相对较好地区,风电消纳较好。二是外送能力严重不足。“三北”地区虽风电装机规模较大,但电网建设薄弱,远离用电负荷中心。受风资源远离用电负荷中心和电网长距离输送匮乏影响,“三北”地区有电送不出去。三是制度落实缺乏保障。《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要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但一直没有明确量化要求,国家和地方至今都没有制定风电调度规范和监管办法,风电保障性收购无制度和机制保证。四是风电空间被大量挤占。风电装机较多的地方往往煤电也不少,各方存在利益角逐,风电面临的竞争较为激烈。

  此外,“三北”地区大多需要冬季供暖,而供暖主要由煤电承担,这进一步挤占了风电空间。五是其它原因,如风电调峰能力不足、风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弃风限电给我们带来的影响,首先是大幅减少投资收益。2011年,全国风电企业因为限电弃风造成的损失已经占到风电行业赢利水平的50%。2012年,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全国弃风电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相应的标煤超过678万吨。其次,严重影响投资开发者的热情和信心。当前,弃风地区风电企业正面临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居高不下的财务费用、同比越来越差的发电量等核心指标正逐渐吞噬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导致多数投资企业基本停止了限电区域新的风电开发项目。最后,影响到国家整体能源规划实施。据有关方面统计,截至今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核准和拟核准项目总容量已达到4800万千瓦,但是不少已核准项目仍未开工,要保证未来每年约1600万千瓦并网容量难度较大,对国家能源结构的调整将带来较为不利的影响。

  谈风电供暖

  《中国电力报》:我们看到,国家能源局今年以来连续发出两份文件对解决弃风问题做了安排,特别是提出要大力发展风电供暖项目,对此您如何看待?

  方正:的确,国家有关方面已经开始重视,这对解决弃风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今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发 《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相关工作的通知》,我想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大家关注。一是明确指出大量弃风限电暴露的是我国能源管理的问题,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技术和政策措施促进风电消纳。这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二是明确规定了内蒙古、甘肃和河北三个严重限电区域在风电消纳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对未来风电规模增长较快的云南、宁夏、新疆、山西等地区提出要加快消纳方案研究和落实,做到未雨绸缪。这体现了国家在弃风问题上既着力于当前、又考虑长远的系统思维方式。三是明确要求电网企业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扩大风电配置范围,国家核准计划下发的当年必须出具项目并网承诺函,并出台确保风电优先上网的具体措施。我们相信,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渐落实,限电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又专门针对冬季供暖区煤电挤占风电空间的问题下发《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广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替代燃煤锅炉供热。《通知》要求有关省市制定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开展试点和示范工作,并提出了“力争用2~3年时间使弃风限电问题明显好转”的目标。每年冬季多个城市雾霾天气其实与燃煤供热有着重要的联系,风电供热替代了燃煤供热,具有全面的环保减排效益,它有利于以储能方式为电网提供高峰填谷的容量效益,同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投资企业风电限发问题,对于保障风场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还面临诸多挑战:一是由于多数城镇主要是燃煤燃气供热,进行风电供热往往需要风电企业进行电锅炉改造,加重了风电企业负担。二是从运作模式看,由于要统筹考虑供热设施的建设成本、用电电量及消费电价等诸多因素,很难寻找弃风电量效益与风电供热成本之间的平衡点,如何设计同时有利于风电和供热企业长远发展的运作模式还需要继续探讨。从当前来看,风电供热投资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风电企业实施风电供热可能面临较大的亏损风险。三是风电供热涉及到煤电供热机组的效益问题,协调难度不小。四是从当前执行情况看,受电网统筹调度影响,电量置换的落实难度还比较大,必须依靠下一步更明确的政策和政府的强力推动。目前多家风电运营企业已在“三北”限电较为严重的地区积极尝试进行风电供热,并以此作为 “粮票”,换取风电电量。我们华电福新所属辉腾锡勒公司在蒙西地区也开展了一个风电供热示范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明确要求公司所属7.5万千瓦风场不限电,用于供热项目电量置换,但目前还需要电网企业的配合执行。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够进一步研究风电供热问题,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并加大协调力度,尽快促进风电弃风问题的解决。

  谈解决举措

  《中国电力报》:在您看来,除风电供热外,还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彻底解决我国风电弃风问题?

  方正:解决风电限电问题应该多管齐下,刚才提到的实施风电供热项目就是扩大当地风电消纳的措施之一。从造成弃风的主要原因分析,我认为,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打通风电外送通道。由于我国风电富集区域远离用电负荷中心,且经济发展速度带来的用电增长幅度很难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因此提高外送能力成为解决弃风问题最根本的措施。建议国家就解决 “三北”地区风电消纳问题专门规划和建设外送通道。东北地区限电尤为严重,应尽早就外送通道进行规划。二是呼吁国家电网在建设 “三华”电网时考虑风电消纳。国家电网规划到2015年、2017年和2020年分别建成 “两纵两横”、“三纵三横”和“五纵五横”特高压“三华”同步电   网,同时到2020年建成27回特高压直流工程,这为我们描绘了广阔的电量消纳前景,但这些规划并非专为消纳风电而建,在具体线路的走向和未来的电力调度上,我们呼吁更多的考虑风电消纳。三是制定风电调度相关条例。将《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要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的要求落到实处,将风电微利利用小时数写入相关可再生能源管理条例,加快风电全额收购调度制度的规范,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四是呼吁出台细化的风光互补、风火互补、风水互补政策。在煤电挤占风电电量的地区和风电比例偏高的地区应出台风火互补办法,确保在完善能源结构的前提下风火双方的利益。在水电比例较大地区应出台风水互补办法,适当给予风电甚至低风速风电配备的空间,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

  在风、光资源都比较丰富的地区,要考虑综合效益,在政策上多给予支持。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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