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各个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品种不少,这对于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金融需求,活跃投资理财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产品暴露出的问题,已成为金融消费投诉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些银行的不少理财产品名称晦涩、设计复杂,如果没有银行专业人士给予清晰解释,客户如同“雾里看花”。然而,事实上,除了少数银行设置了理财专员外,大部分银行的理财柜台由大堂经理或一般柜员兼职负责解释和销售工作。
这些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职业素养还存在着一定欠缺,对于所销售的理财产品心中无数,在向客户解释时含糊其辞,甚至传递错误信息,不能有效消除客户疑虑,帮助客户做出理性、客观的选择;还有的为了扩大理财产品的销售份额,避重就轻,有选择性地向客户介绍产品内容,直至忽悠客户填表购买方肯罢休。
银行理财产品营销,应该做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前段时间,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销售人员在为客户办理理财产品认购手续前,必须“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并“了解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情况”。上述理财营销行为,无疑与之相去甚远,不利于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的风险防范,同时,也不利于相关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地发展理财业务。
当前,银行理财业务要摆脱消费者投诉的窘境,走上健康发展之路,首要就是要把好产品销售关。这就要求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让真正懂行的人员来“站好第一班岗”。这里所谓的“懂行”,笔者以为至少有三点:其一,具有精良的业务素质。销售人员对所销售的理财产品能实事求是地进行讲解,并对不同客户需求给出多种投资建议。其二,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做损人利己之事。其三,掌握营销技能。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力求使客户真实的投资理财意愿得以实现。
让懂行的人员来向客户销售适宜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最起码的职业要求,但是,从目前来看,职业要求与客观现实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相关商业银行及其从业人员还是得从思想观念、管理手段、职业素养等方面不断提高,使银行理财产品真正惠及百姓、惠及社会。
来源:搜狐 周慧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