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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银行理财三类缺陷

《职业经理人周刊》

  增利型理财产品、银保合作理财、黄金投资理财、券商集合理财……在股市、楼市未来走势不明朗的情况下,避险理财已成为居民投资的首要目标。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针对百姓理财的庞大市场需求,各家银行都推出了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百出”。

  然而,记者发现目前银行理财市场普遍存在产品设计复杂、信息披露不透彻、投资收益“含糊不清”的通病。业内人士提醒,银行理财没有专家,只有赢家和输家,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谨慎鉴别,切不可盲目跟风。

  “花样百出”的理财品种

  “幸福加倍,金钱满柜”“轻松交费,长期收益,稳健增值,高额保障”……8月中旬,记者走进交通银行广州景泰支行营业部,看到的是琳琅满目的理财产品。在广州银行府前路支行营业部,基金定投和银保理财产品是该行向客户推荐的重点产品。

  民生银行广州环市支行理财经理陈秋敏说,2010年上半年,股市动荡,楼市低迷,投资者观望情绪浓厚,致使银行理财产品再度受到热捧。现阶段银行针对普通投资者,主推的是增利型理财产品、银保合作理财、黄金投资理财、券商集合理财等类型的产品。这类产品的年收益率一般介于2%-3.5%之间。

  陈秋敏说,以民生银行为例,该行推出的资产管理增利型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但不限于债券市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预期年收益率在2.25%-3.5%之间;银保合作理财是代销兼具保障与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预期收益率通常设计为1.5%-2.5%,分红率的高低根据当年保险公司可分配盈余的70%来分配。

  除此之外,一些银行还会根据客户的投资偏好推出一些个性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投资黄金理财和券商集合理财等产品。“现在的理财产品太多了,我仔细研究发现差不多是大同小异,让我不知道如何选择。”投资者付林有些苦恼。

  8月中旬,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对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实施余额比例管理,叫停开放式信托产品,并要求商业银行在近2年内将表外的存量业务转入表内。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广州大多数银行已经按照要求停止设计新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但是已经发售的一些信托理财产品仍可面对大客户发售,同时转而开拓其他领域产品渠道。

  在某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营业部,客户经理刘小姐向记者展示一张标满密密麻麻收益率的产品表,这款投资起点100万元的银信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达到8.5%-13%。

  理财产品存在三类缺陷

  民生银行广州环市支行理财经理陈秋敏说,随着信托产品“末班车”销售进入尾声,市场上年收益率在4%左右的银行理财产品比较缺乏,一些原本计划投资信托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正在寻找新的投资方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市面上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都声称能够获得保本收益或固定收益,但实际上,这些产品的收益率更多取决于银行以及合作方的资金使用能力及使用效率。此前,就曾多次发生过银行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乃至负收益的情况。

  业内人士指出,眼下居民投资渠道的缺乏热捧了银行理财产品。尽管时下银行各类理财产品名目繁多,但存在良莠不齐的问题,因此,投资者须谨慎鉴别,理性开展投资选择。

  通过广泛走访银行、采访投资者、征询专家意见,记者发现目前银行理财市场存在三类缺陷,需要投资者特别加以关注:

  一是产品结构设计复杂,产品说明书中运用的大量专业术语,已经超出普通投资者能理解的范围。“我一个50多岁的人怎么搞得清楚产品说明书中‘定期赎回’‘复利计息’的意思,我买的理财产品都是熟悉的客户经理推荐,反正只要银行按时给我分红就行。”广州市民鲁先生的话代表了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的心声。

  二是新产品信息披露不透彻,产品设计存在一定陷阱。投资者殷先生告诉记者,最近流行一些新兴方向的理财方式,比如投资艺术品和黄金。他接触过一款“黄金理财产品”,其投资方式是,在产品的投资期限内,若黄金价格上涨达到触发条件后产品终止,则银行向客户分配现金;若黄金价格下跌,则产品终止后银行向客户支付金条,客户将获得与其认购时相等克数的黄金金条。

  “这款产品类似于前段时间高盛和国内某些企业签订的石油对赌协议。对投资者来说收益是相对锁定的,但风险却很大。即协议期内如果黄金价格大幅下跌,则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损失。但这些潜在风险,银行的理财专员多半不会明确告诉投资者,而更多会强调黄金保值增值的潜力。”殷先生说。

  三是针对中小投资者的理财产品单一,投资收益披露含混不清,“固定收益”难以保障。记者发现,银行在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的时候,往往承诺至少能够获得固定收益,但实际上,产品合约上并不允许所谓“保本条款”。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绪华说,尽管银行声明会保护大客户权益,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投资此类产品的收益并无法律保障,合同中也没有保本条款,因此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

  银行应加强理财风险警示

  专家认为,面对庞大的理财市场需求,银行应进一步开拓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警示。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金融机构作为占有优势地位的卖方,要不断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推出适合当前需求的理财产品,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同时,理财产品应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产品说明,面对客户的咨询,银行的理财专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详细解答客户提问,积极履行卖方风险提醒义务。

  老百姓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也应当通过各种渠道详细了解产品情况,以及合约内容,维护自身权益。理财专家建议,市民首先要做好自己的理财规划,切忌“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储蓄存款、保险产品等可成为“理财篮子”的底部。其次,还要增强风险意识,选择有资格的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看清相关合同条款,根据购买能力进行理财。第三,要对新型理财产品的期限、费用、风险情况、客户的权益与义务作全面详细的了解,有效保障好自己的利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系副教授蔡伟宏说:“高收益通常与高风险并存。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投资者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就是预期收益越高,则面临的风险越大。在金融工具如此发达的今天,无风险获取高收益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来源:新华社 王凯蕾 黄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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