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海出现的钓鱼式执法,昨日贵报社论以《行政权力监督无方 钓鱼执法惟利是图》为题给予抨击。说老实话,笔者的观点有少少不同,那就是将题目中的监督无方的“无”更改为“有”,变成“行政权力监督有方,钓鱼执法惟利是图”。
何谓监督无方?面对被监督对象的违法违章行为,抓耳挠腮,无计可施,任由违法违规行为泛滥,应是“无方”的最佳诠释。然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倒钩’执法”的“10·14”涉嫌非法营运事件,执法人员与举报乘客合作默契,不但没有抓耳挠腮之虞,反倒有游刃有余之风。说句不太好听的话,我让你上午去犁一亩地,你竟然犁出了两亩,把邻居的那一块也都捎带着犁完了,我怎么忍心说你“犁地无方”呢?
所以,我们声讨和抨击的,还应该是那该死的“惟利是图”。正因为这“惟利是图”的无穷魅力的神差鬼使,才让执法者的执法涉嫌越界,“把邻居的那一块也都捎带着犁完了(把不该犁的也犁了)”。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用什么来对付惟利是图呢?无他,让执法者无利可图!还是以监督车辆的营运市场秩序为例,罚款再多,就不要说什么5000万了。即便是5000亿,也全部进入国库,一分钱不奖励,一分钱不返还。这样一来,执法者还有继续雇请“钓钩”去扮可怜、拔钥匙、踩刹车的冲动吗?也许有人会担心:没有了利益驱动,这些执法者尸位素餐该怎么办?
好办啊。笔者只说了不奖励不返还,没有说当你作为执法者,只会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时候,不处罚啊。换一句话说,不奖励不返还并不能成为让黑车泛滥的借口。只要黑车治理不力,有关执法人员的收入就得水涨船低!再不行,请您另谋高就,咱另请高明。
古话说得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你不是惟利是图吗?我就让你无利可为。这种饱受诟病的选择性执法的逐利倾向和扭曲程度,这种不知羞耻为何物的态度,不就能得以纠正了吗?那种缺乏公意监督和有效委托的行政权力,异化成对公义与法律的僭越,对政府治理目标的偷换,并进而造成对人心与道德的伤害的“土壤”,不就能得以清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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