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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消费券“一头热”

《职业经理人周刊》
    在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大旗下,各地的“消费券”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地政府对派发消费券热情颇高,一些城市刚发完第一轮消费券,已开始酝酿发动第二波消费券攻势了。

  从当前反馈的信息来看,消费券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刺激内需的作用。据报道,成都去年12月发放的消费券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而杭州春节前派发的1亿元消费券,对商贸行业的拉动效应约为2.06倍。

  由于消费券发放的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人群,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例注定较高。但是,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把“消费券用出去了”与“扩大消费规模”画上等号。政府发放消费券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其出发点是为了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而非对弱势群体的困难补助那么简单。事实上,即使不发消费券,各地政府也应该承担扶贫济困的责任。

  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是对于低收入者,获得消费券固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从精打细算的角度看,过日子讲究的是细水长流,再加上消费券数额有限,只能将其用于购买日常用品。在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消费券不仅不能增加居民的消费量,反而会形成对原有打算用于消费的现金的替代,形成财政支出通过消费券替代现金的方式向储蓄的转移(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论解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迪里安尼的家庭储蓄生命周期理论有详细解释)。

  除此之外,还有些地方政府规定了消费券的使用场所、使用方向和使用期限,试图提高刺激效率。例如长三角部分地区将消费券投向旅游业,意在推动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但实际上出门旅游需要吃饭、住宿、购物,相比之下消费券能给予的贴补较少,实际使用率存在一定疑问;而重庆将发放的消费券设定为只能用于购买家电和橱柜,惠及行业就更为狭窄,亦难达到大幅提升消费的目的;杭州的消费券规定家电产品只能买杭州产的,无形中限制了人们的消费选择自由,使真实需求无法显现。

  按道理讲,真正意义上的“刺激消费”,理应从公众的切身需求出发,只有需要电视的买了电视,需要房子的买了房子,喜欢旅游的玩得起了,当消费真正改善和提升了消费者的福祉,才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在一个不能显示真实消费需求的市场中,消费券的刺激作用很可能会大打折扣。

  可见,消费券的发放是一个两难选择,很难尽善尽美,兼顾效率与公平。作为消费券的发放者——政府而言,显然希望其能成为“引水渠”,带动居民储蓄源源不断地流入消费市场,达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由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并未完善,考虑到国民保守的消费习惯,无论是消费券还是现金红包,其实都难以带动生活消费出现实质性、持续性的增长,顶多可以暂时减少部分商品库存。而且,实现经济转型到消费驱动为主,以及消费的结构性调整,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通过发放消费券可以一次性快速解决的。

  缺乏对群众消费需求的合理估计、加之消费券用途设计过于简单,这样的一窝蜂发放消费券的行为,很可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毕竟消费券是由政府财政来埋单的,消费券的发放必然会挤占在其他方面的公共投入。如果不能顺利实现拉动消费的预期目标、有效增加社会总福利,反而会降低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最终可能得不偿失。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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